四、考試、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 (一)筆試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。公務員公共科目為《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》和《申論》。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為《文化綜合》(歷史、地理、政治)。 筆試時間:2015年9月19日、9月20日。 具體安排為: 2015年9月19日 上午:9:00~11:00 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 下午:14:00~16:30 申論 2015年9月20日 上午:9:00~11:30 文化綜合(歷史、地理、政治) 考試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《筆試準考證》。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:2015年9月16日8:00至9月18日18:00。公務員考試與教育入學考試使用同一張準考證,請考生務必保管好,切勿遺失。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。參加考試時,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(二代),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。 。ǘw能測評和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照每個職位招錄計劃數(shù)和參加體能測評人員1:4的比例,確定各職位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。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: ![]()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(shù)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的,按照該職位的實際人數(shù)進行體能測評。體能測評標準和項目按照《關于印發(fā)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(暫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[2011]48號)執(zhí)行。體能測評不合格及未按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,不能進入面試。 報考人員資格證書原件、報名登記表等材料的審核工作與體能測評一并進行。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,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。 (三)面試 體能測評與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根據(jù)每個職位招錄計劃數(shù)和參加面試人員1:3的比例,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。招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(shù)達不到1:3比例時,按照該職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(shù)進行面試。 面試采取結(jié)構(gòu)化面談形式,及格線為60分,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。 體能測評、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