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2024年衡陽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》規(guī)定,筆試成績公布后,各遴選機關需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,F(xiàn)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資格復審對象 在遴選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遴選計劃3∶1的比例(有業(yè)務水平測試的按遴選機關確定的比例),根據(jù)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(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)。 二、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各遴選機關的安排為準(具體安排見附件2)。 三、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1.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 2.筆試準考證。 3.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。 4.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。 5.《2024年度衡陽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》原件。 6.最新的干部任免表,由本人工作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確認(縣市區(qū)報考人員由縣市區(qū)委組織部蓋章確認)。 7.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,由本人工作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確認(縣市區(qū)報考人員由縣市區(qū)委組織部蓋章確認)。 8.遴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。 四、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.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。在各環(huán)節(jié)發(fā)現(xiàn)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,遴選機關均可取消其遴選資格。 2.報考人員需本人參加資格復審。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(xiàn)場參加資格復審的,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審查,除提供資格復審材料外,還需提供書面委托書、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 3.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真實、完整,與遴選職位要求相符合,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。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,或不符合遴選職位條件和要求的,資格復審不合格,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。 4.未按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,視為放棄資格復審,不得進入面試。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,取消面試資格,遴選機關根據(jù)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,遞補人員不再另行公告。 附件1-2024年度衡陽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.xlsx
中共衡陽市委組織部
衡陽市公務員局
2024年9月20日
已發(fā)!2024年國考公告(39561人) |